都市更新懶人包:一文整理法規及申請條件
上週參觀辦在花博公園的都市更新博覽會收穫不少,這篇文章適合家裡面臨都更機會的你:
以下內容摘自⟪社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⟫:
1. 誰可以發起都市更新?
實施者⮕執行都市更新計畫的機關或團體(市政府/建商/更新會), 可分為下列3種主要方式:
a. 公辦都更
- 優點:政府直接主導並參與都市更新計畫;地主對都市更新計畫的信賴度提高。
- 缺點:時間成本高,平均需花5至10年以上
b. 民辦都更
由建商主導 (最常見),由建商負責都市更新的監督、執行與籌措資金。
主要方式為「 協議合建 」與「 權利變換 」
重點差別:
- 協議合建-屬於私人契約
好處是有許多商議空間,但因為是私人契約,所以政府不會審查房地價值分配的合理性,因此選擇「 協議合建」 的缺點是房地價值計算方式較不透明。
⮕ 可能會出現房地估價不公、應由建商繳納的稅目轉嫁給所有權人的疑慮。 - 權利變換-需政府審查
「 權利變換 」是由實施者與所有權人共同指定 3 家估價師,評估更新前後的土地與建物價值,因此每位所有權人房地估價的標準是相同的,較無商議空間;而後擬定完成的「 權利變換計畫 」會經過「 都市更新審議會 」審查,由政府審查土地與建物的分配方式合不合理,對所有權人來說,估價與土地分配較有保障。
c. 自辦都更
可細分為「 自辦 」與「 委辦 」的兩種:
-自辦:由 7 個以上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成立「 都市更新會 」,成為正式的法人組織; 也可以利用社區原有組織(管委會),改組重建委員會。
⮕ 自己尋找建築公司、地政士、銀行、信託、代銷等委託方。
-委辦:所有權人不用成立更新會,只要委託有經驗的都更顧問公司或建經公司,擔任「 代理型實施者 」做全案管理就好。
⮕「 代理型實施者 」會收取辦理都市更新的服務費,負責都更辦理與遴選管理建築公司、地政士、銀行、信託、代銷等委託方。
- 優點:因為沒有建商介入,不用分給建商房地。
- 為近年政府推行的都市更新,因此政府有給予「 自辦都更 」額外的補助,例如自主更新的重建規劃費補助等。
- 缺點:時間成本很高,全由所有權人自負盈虧。
2. 我家是劃定的都更區域嗎?
即使沒有公辦都更的機會,也能自行爭取機會,更多法條細節可以參考台北市都市更新處。
3. 都市更新耗時多長?
- 審議完成到施工完工,至少須花上6年左右
- 審議時間:平均2.4年,正式施工期間:平均3.5年⮕ 不包括前期的整合規劃階段,依據個案的基地地面積大小及地主更新意願等因素,合計可能會達10年以上之久,屆時屋齡可能已經接近50年。⮕整建or維護從送件申請至完工大約須花上3至5年,與重建相比快速不少
4. 我可以拿回多少坪的房子?怎麼計算?
前面有提到與建商合作後可能使用「 協議合建 」or「 權利變換 」分配取回的房屋價值算法不同:政府主推的「 權利變換 」3大好處:
1. 多數人同意即可,少數人反對不致影響事業進行
2. 稅賦減免
3. 公平公正分配權利義務,減少爭議
更多比較請看這裡
5. 執行都市更新的好處
權利變換:印花稅可免徵,營業稅已包含在成本 |
◎結語:
為了加速都更進程,台北市推出都更8箭(減少審核日/增加容積獎勵/協助民眾試算…)。
台北市平均屋齡接近40年,超過30年以上房子的比例達72%急需都更,但一般屋主心繫「一坪換一坪」的堅持,看起來成功都更依然是漫漫長路。
台北市平均屋齡接近40年,超過30年以上房子的比例達72%急需都更,但一般屋主心繫「一坪換一坪」的堅持,看起來成功都更依然是漫漫長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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